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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3-11 17:16:32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建设网

  

  

  省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工作要求,现将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上,请审阅。

  

  附件: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 年 2月 4日

  

  附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推动住建系统法治化水平提升。坚持问题导向,较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行政立法

  一是按期完成2010年立法计划。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政府支持,将《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正式立法计划。赴福建、北京等地学习各省物业立法先进经验,组织各省直部门进行立法协调和专家评审。在北京召开“黑龙江省物业管理立法高层次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住建部、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领导、学者和专家对《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审议稿)提出论证意见。目前,《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审议,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科学确定2021年立法项目。已向省政府、省人大提报了2021年立法计划,提报了《黑龙江省建筑市场条例》《黑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民用节能建筑条例》三部立法计划项目,待省政府、省人大报省委审定通过后,开展各项立法工作。三是积极开展行政立法协调工作。就相关部门的行政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累计办理立法征求意见34件。

  (二)推进住建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在“黑龙江建设网”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公示我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随时查询了解行政执法信息,做到事前公开。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在办理行政许可前,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人还可以登陆该系统实时查询办件进度,做到事中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权利,及时公布处罚结果。与省营商局共同开发信息平台数据接口,各类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不仅在我厅信息系统同步公开,还能够实时回传省营商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到结果公开。截至目前,已公开住建领域企业信息13504条,公开从业人员信息29万余条,公开企业资质准予许可21042条,公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许可27010条,二级建造师许可31378条。

  二是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方面,完善了行政处罚文字记录,组织开展厅机关案卷评查工作,评查行政处罚案卷38件,评选出优秀案卷2件,规范了我厅行政处罚案卷档案,做好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行政许可方面,创新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发使用的“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行政许可信息化记录、无纸化审批、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建设类企业资质许可电子证书。

  三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审核工作规程》,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的原则,对立法草案、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行政复议答复意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信访举报处理意见等内容开展法治审核工作,明确了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等内容。规程实施以来,共审核立法草案10余次、规范性文件21件、公平竞争文件45件,行政复议答复5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7件,信访复核意见17件,实现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了事前监督纠错功能,提升了我厅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积极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20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经审查不予受理4件,驳回2件,向建设部、省政府行政复议答复5件;二是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今年,我厅共参与行政应诉3件,法院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行政应诉案件均未开庭审理。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加快住建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进程。一是梳理我省住建系统目录清单,逐项颗粒化细致拆分,提高办理效率,形成了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各层级(省、市、县)统一的目录清单样本220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125项,全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95项。二是指导试点城市大庆进一步细化完善基本信息、扩展信息和申请材料等内容,形成示范实施清单并正式公布。目前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示范实施清单共有281项(其中行政许可175项、其他行政权力60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17项、行政征收1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复议2项)。实施清单共减少49个环节,压减法定时限60%以上,其他行政权力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全部为1天,受理材料要件减少110件,部分证明事项实行了容缺受理。三是积极对标学习广东省住建厅先进经验,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会同相关处室和信息中心实现了公积金系统、“好差评”系统的功能对接、实现了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实时数据回传、重新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重新确定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前,各项对标迎检任务已全部完成。

  2.持续推进住建系统“互联网+监管”建设,强化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住建系统“互联网+监管”建设,强化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全省“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方案》的要求,统筹推进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制定全省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新型监管工作机制。在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中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录入执法检查对象4万9千余个,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执法检查人员166人,并动态更新管理。二是有序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发起工程造价、建筑市场、建筑市场消防情况、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燃气经营共6项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协同相关厅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总计检查监管对象986个,并积极配合其他牵头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抽查。三是开展行业随机抽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针对2项重点抽查事项,制定省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9项,严格执行随机抽取,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总计检查监管对象147个,及时做好流程监督、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工作,保障了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和程序性。

  3.深化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印发了《黑龙江省住建行业责任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严重违法违约、拒不履诺践诺的责任主体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采取加大检查频次、取消评优资格、限制市场经营活动等重点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开展严重失信名单管理。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住建系统严重失信名单采集标准”,按照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三类进行管理,共计列出152项严重失信行为。其中,建筑业81项(企业58项、个人23项);房地产业53项(企业53项);市政公用事业18项(企业18项)提高严重失信信息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导向性。增加了“对拖欠工程款等需要修复的不良行为,责任主体在有效期限内未能完成修复的,严重失信名单有效期限顺延至修复完成之日”的信用修复规定。

  4.探索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 能。为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我厅发布了《对省级权限内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将建筑业、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施行告知承诺制,公布了办理流程和承诺书范本,企业最快可2日内办结许可事项,让企业少跑腿、快办事,给群众带来更大的便利。制定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核查办法》,确定了以书面核查为主,实地核查为辅、多维度、多层次的核查处理方式。明确了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并制作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实地核查通知书》《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系列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我厅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核查工作。7月1日试行告知承诺制以来(截止年底),累计办理新办、延续、变更等审批业务7000余件。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厅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活动。制定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厅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24部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学法计划。其中,宪法和公共领域法律法规由法治处主讲,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由相关处室主讲,党内法规由机关党委主讲。通过会前讲法,加深了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厅机关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宣传画,将宪法、民法典列入党支部日常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组织厅机关领导干部参加住建部“民法典”宣贯活动2次,结合住建系统实际情况深入学习民法典。二是开展“送法下基层、普法进社区”活动。深入丽江社区、红旗社区宣传宪法、组织学习民法典,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对《宪法》和《民法典》内容解读,引导群众理解宪法精神,了解民事行为中的纠纷、诉讼流程及其他法律知识。指导公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用法维权意识,提高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水平,取得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住建立法协调机制,努力完成预定的立法计划。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的安排,推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条例》修改议程。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政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住建系统依法行政。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推动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四是积极配合国家推行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五是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加强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法治观念培养,营造良好的普法、学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