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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线下培训班(2021年第三期)的通知

时间:2021-03-11 17:53:5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要求,本着方便学员、自愿报名的原则,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拟于4月中旬举办2021年第三期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线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流程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平台报名端口开放时间,自2021年3月9日上午8时起,至参加培训人数报满为止。

  1.报名端口开放后,请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dohurd.ah.gov.cn/),点击“政务服务”→“协同办公”,进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平台》(http://61.190.70.111:8001/)→个人注册登录→点击首页“二级注册建造师”→点击“面授”确定→点击培训机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按所在专业选择“建筑202105合肥班(省住建厅建设服务中心)”或市政202106合肥班(省住建厅建设服务中心)→选定班级后点右下角“去报名”→点“立即报名”完成预约(提示:预约成功后需在1小时内完成下一步的缴费报名才算完成,过时没有缴费的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需要重新报名)。

  

  2.预约报名成功后请立即用支付宝扫描机构二维码缴纳300元培训费(务必在支付宝付款金额下面的添加备注栏里写上专业及报名学员姓名,如:建筑王某,否则无法分辨转款人。若忘记备注,请及时与机构联系0551-62871483,以免影响报名),财务核实到账后由培训机构网上点击确认完成报名。

  3.缴费成功后请立即申请进入所在班级QQ群(建筑202105班:594330480;市政202106班:516089928),申请进群时须备注学员姓名,便于管理员审核通过。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请关注群通知,请务必及时加群。因未及时加群造成的信息错漏及相关责任,由学员本人负责。

  二、培训安排

  1.线下培训面授为必修课30学时。培训完成考勤合格,颁发学时证书。

  2.拟培训时间及地点:

  (1)建筑工程202105班,授课时间:4月10日至4月12日,授课地点:塞纳河畔.庐州八号酒店(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8号)

  (2)市政工程202106班,授课时间:4月10日至4月12日,授课地点:塞纳河畔.庐州八号酒店(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8号)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培训费发票抬头需打印单位名称的学员,进群后请至群文件下载填写培训费发票信息表发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开票信息的,机构默认抬头打印学员姓名。此发票开课后在教室内发放。

  2.培训教材可在报到现场购买(培训费里不含教材),购书发票由书店现场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您的QQ邮箱,开票信息需您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段内现场提供。

  3.食宿问题学员自行解决,会务上不做安排。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遇疫情严控,将适时调整或取消。具体开班时间、培训地点请关注群通知,以群内发布的信息为准。

  2.所有参训人员在报到时,需出示安康码,测量体温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听课学习。

  3.在参训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培训。

  4.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需自备)。如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须及时与会务工作人员联系。

  5.不报到、无故缺课的,继续教育不予通过,培训费用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培训事务咨询电话:0551-62871483,62871275。

  培训费发票开具联系电话:0551-62871186。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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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zx/gsgg/55585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