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2-03-26 01:35: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9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城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核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全省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规划和建设。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负责全省建设稽查工作。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包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门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决算等。
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度部门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
2 | 安徽省城乡规划院 |
3 | 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 |
4 |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5 |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
第二部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部门决算表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
|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收 入 项 目 | 决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7,686.7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3.2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0.0 | 二、外交 | | ||
二、事业收入 | 223.2 | 三、国防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四、公共安全 | | ||
四、其他收入 | 55.3 | 五、教育 | 236.6 | ||
| | 六、科学技术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762.0 | ||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 十、医疗卫生 | 107.0 | ||
| | 十一、节能环保 | 1,400.0 | ||
|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5,214.0 | ||
|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
| | 十四、交通运输 | | ||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71.7 |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2.7 |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7,995.2 | 本年支出合计 | 7,977.2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326.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420.6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95.1 | 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18.9 | ||
收 入 总 计 | 8,416.7 | 支出 总计 | 8,416.7 |
| | |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3.2 | | 33.2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2.0 | | 2.0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2 | | 31.2 | |
205 | 教育 | 210.5 | 72.2 | 138.3 | |
20503 | 职业教育 | 210.5 | 72.2 | 138.3 | |
2050399 |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 210.5 | 72.2 | 138.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715.5 | 715.5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82.5 | 682.5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57.7 | 557.7 |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4.8 | 124.8 | | |
20808 | 抚恤 | 33.0 | 33.0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3.0 | 33.0 | | |
210 | 医疗卫生 | 102.6 | 102.6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02.6 | 102.6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1.7 | 91.7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0.9 | 10.9 | | |
211 | 节能环保 | 1,400.0 | | 1,400.0 | |
21110 | 能源节约利用 | 800.0 | | 800.0 | |
21112 | 可再生能源 | 600.0 | | 600.0 |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4,769.9 | 1,566.0 | 3,203.9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116.8 | 1,327.3 | 789.5 | |
21202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1,517.4 | 167.6 | 1,349.8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0.0 | | 60.0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20.0 | | 20.0 | |
21206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120.2 | 71.1 | 49.1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935.5 | | 935.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0.9 | 113.3 | 37.6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37.6 | | 37.6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37.6 | | 37.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3.3 | 113.3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7.5 | 77.5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5.8 | 35.8 | | |
229 | 其他支出 | 52.6 | | 52.6 | |
22999 | 其他支出 | 52.6 | | 52.6 | |
| 合计 | 7,435.2 | 2,569.6 | 4,865.6 | |
第三部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7,995.2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686.7万元, 占 96.14%;事业收入223.2万元,占2.79%;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占0.38%;其他收入55.3万元,占0.69%。
二、关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7,9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7.8万元,占38.58%;项目支出4,897.9万元,占61.4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5万元,占0.0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2年度决算33.2万元,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2012年度决算2万元。主要用于:省规划展示馆前期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年度决算31.2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对外交流等外事活动支出。
2.“教育”2012年度决算236.6万元,其中:
“职业教育” 2012年度决算236.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省建设干部学校人员支出和开展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2年度决算762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2年度决算729万元:主要用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抚恤” 2012年度决算3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去世的一次性抚恤金。
4.“医疗卫生”2012年度决算107万元,其中:
“医疗保障”2012年度决算107万元,主要用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支出。
5.“节能环保”2012年度决算1,400万元,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12年度决算8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公共建筑能源动态监测平台建设专项支出。
“可再生能源”2012年度决算600万元,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配套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6.“城乡社区事务”2012年度决算5,214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2年度决算2,538.6万元,主要用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职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建设稽查工作、白蚁防治专项工作及城镇规划能力建设等专项经费。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2年度决算1,527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省城乡规划院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城乡规划管理业务费、皖北城镇群城镇规划体系编制费、重点项目规划经费和省派驻规划督察员等专项经费。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12年度决算60万元,主要用于:省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系、人居环境建设和安徽省城市道路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办等专项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2年度决算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利用日元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12年度决算120.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12年度决算948.2万元,主要用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小城镇建设和抗震加固补助等专项经费。
7. “住房保障支出”2012年度决算171.7万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12年度决算37.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检查工作专项经费。
“住房改革支出”2012年度决算134.1万元,主要用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8.“其他支出”2012年度决算52.7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2012年度决算5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省级运行监管系统建设等专项经费。
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7370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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