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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3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3-26 01:04:22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议〔2020〕31号 签发人:孙众志

  

  李守春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我省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我省开始实施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制定了《吉林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确定了加装电梯为老旧小区的整治中的提升内容,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居民小区,可以加装电梯。

  2019年,省政府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作为省政府重点工作。2019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文件,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作,予以资金支持,并明确将加装电梯工作纳入改造范围。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管理范围。

  目前,我厅已加装电梯工作正式提上了日程,开展相关工作。

  一、开展调研工作。2019年5月4—6日,我厅由孙众志厅长带队组成调研组赴甘肃省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调研,5月13日我厅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对我省加装电梯工作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详细简述。2019年10月与省政协领导同志赴沈阳市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开展调研。

  二、构建政策技术支撑体系。一是起草《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完善后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20年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内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广。二是编制《吉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和《吉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结构评估与加固改造技术标准》,5月15日两个标准已经专家评审,将于近日公布实施。

  三、争取资金支持。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019、2020年两个年度,我省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近60亿元,按规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装电梯项目,为开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协调省财政厅拨付专项资金,支持加装电梯工作。省财政拟定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

  截止4月底,全省共有4个市(县)申报加装电梯项目,拟定加装电梯106部。

  感谢您对民生工作的关注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奇志,电话:0431-82752316,13804357888)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zwgk/jytabl/202006/t20200630_7294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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